我如何獲得專業投資者資格?

作為個人,如你是個人投資者,於相關日期就以下投資組合擁有不少於 $800萬 HKD(或其等值外幣),則符合成為專業投資者的資格:

  • 你個人帳戶上的投資組合;或
  • 與你關聯人(如配偶)的聯名帳戶投資組合;或
  • 你與非關聯人的聯名帳戶中的投資組合份額*;或
  • 以持有投資為主要業務,且由你全資擁有的公司投資組合。

*就確定你與你關聯人以外的人士之聯名帳戶上的投資組合份額時,你的份額指帳戶持有人之間書面協議中所指定的份額,或於無協議下的投資組合平等份額。

資產可為:

  • 按市值計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單位信託、股票掛鉤投資等)
  • 存款憑證(Certificates of Deposits (CDs))
  • 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存款

請上傳文件,例如:

  • 由銀行或經紀公司(以你的名義或與你的配偶或子女共同開具的聯名戶口)出具的一份或多份戶口對賬單,日期不超過 3 個月前
  • 由審計師或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證書,日期不超過 3 個月前
  • 由個人或個人代表所提交的公開申報 #,日期不超過 3 個月前
  • 如果涉及你跟關聯人以外其他人士的聯名帳戶上的投資組合份額,則需提供協議副本(如有)。

#公開申報指個人或團體根據香港法律或監管要求而有責任公佈的文件(如上市公司公佈的財務表現等)

請注意: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規定,你需每年提供此類證明文件,以更新你的專業投資者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