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哲學:平均成本法策略,有效或是荒謬?

25 January 2024

成立至今,StashAway 始終鼓勵大眾將投資理財視為一項終生計劃。我們鼓勵投資者實踐長線投資,並將整個實踐過程恆常化,例如設定一個固定日子,並投資固定金額,這種投資策略我們稱之為 “平均成本法” (Dollar cost averaging; DCA)。就我個人而言,我曾於工作及生活中實踐過 “平均成本法”,這個方式的確有助我分散投資風險,理財上較其他人 “少走冤枉路” 或節省部分 “學費”,這點對於我們這些靠月薪生活的白領專業人士而言非常重要。除非 “靠父母幹”,不然大部分人的理財之旅由少數啟動資金開始,然後經歷 10 到 20 年的打理時間。對於普通的投資者而言,“撈底” 的機會不常出現,更多是 “事後孔明” 的情況:“如果我於 09 年 1 月全球金融危機最嚴重時入市......” 或 “如果於 20 年 3 月爆發疫情時入市......” 事實上哪有這麼多如果?

所以,StashAway 一直鼓勵大眾選擇 “平均成本法” (Dollar cost averaging;DCA),最好的做法是選擇一項投資,然後直接設定恆常的入金指令,這樣就可以直接節省管理時間,更可減輕投資過程中的心理負擔。當然,“平均成本法” 也非萬能,你所選擇的投資也須為優質資產才有效,而你最終的賣出價都須高於你的平均買入價格。不少客戶曾問及 “為何仍於市場下跌時仍堅持 DCA?”。對此,我經常提醒客戶,也提醒不少投資者,於低位時買入有助攤薄投資成本,也是長線投資的重要過程。透過 “平均成本法” 進行多元化投資,尤其於指數基金或大型藍籌股上,有助節省 “捉市” 的時間,但這種方式並不適用於投機性強的股票或加密貨幣上,因為這類高風險資產的價格波幅比較大,最壞的情況甚至會停牌,所以,投資者應將 “平均成本法” 視為一種長線策略,隨時間發揮效果,而非助你一夜致富的捷徑。

具體一點,以下有 4 個投資個案。4 位投資者於 2002 年 1 月到 2022 年 12 月間同樣投資 S&P 500 指數,於過去 21 年內,按月投資 $1,000 美元,並於 2022 年 12 月一同賣出。雖然,投資金額及年期一樣,但個性及情緒上卻存有細微差異。

投資者 A

個性:穩重派,並嚴格遵守投資規則。

投資過程:21 年間,按月於 S&P 500 投資 $1,000 美元,沒有例外。於銀行設立恆常指令(Standing Instruction),會定期審視投資進度,但只是審視,不會中途改變計劃。經歷熊市期間,曾感到擔憂,但保持冷靜,從未動搖過。

投資者 B

個性:迷信派,認為自己可成功 “捉市” 獲利。

投資過程:為此,他曾咨詢風水命理大師,以確定應否繼續投資,甚至應否完全離開市場。不幸的是,他的風水命理大師 “算錯” 八字,甚至誤導投資者 B 於 21 年之中最好表現的 5 個月份撤資。每次錯過市場升浪,投資者 B 只能眼白白錯失機會,並趕緊重新入市,希望能趕上市場反彈。

投資者 C

個性:容易焦慮及驚慌失措,試圖透過 “平均成本法” DCA 來消除投資情緒。

投資過程:大部分時間都努力維持投資,但經歷過幾次糟糕的市場表現後,投資者 C 變得惶恐,尤其於市場表現最糟糕的月份中最為沮喪,全數撤資離開市場。然而停止投資的一個月後,投資者 C 又再重拾信心,將全數資金重新投資。於過去 21 年間,這個行為重複了 5 次,於市場表現最糟糕的 5 個月份中離開市場,一個月後再重新入市。

投資者 D

個性:精明理性,具有投資知識、嚴格的執行力及會靈活變通。

投資過程:於市場表現特別糟糕時,他依然會維持投資,並非每月只投資 $1,000 美元,而是投資 $2,000 美元。投資者 D 認為市場表現有高有低屬正常現象,而這種想法有助緩解當時的焦慮。本質上,投資者 D 在執行 “價值成本法” (Value cost averaging),這是 “平均成本法” 的變體,當資產的定價越低,便投資越多,從而於過程中以較低的價格累積更多投資。執行 “價值成本法” 無疑需要極大的勇氣,但更多的是嚴格紀律,方能有效操作做法。回顧 21 年間,投資者 D 於表現最差的 5 個月份中投入更多額外資金。

經過漫長的投資期後,4 位投資者審視其收益成果。雖然過去 21 年間, 4 位投資者每月投資 $1,000 美元,但由於方法及性格差異,導致結果都不同:

投資者 A:總投資回報率(Return on investment; ROI)為 148%,按年計算為 7.6%。

投資者 B:聽從風水命理大師後,投資回報率僅為 64% 或每年 4.4%,勉強保住投資資本。

投資者 C:於特別糟糕的市場表現月份離場,隨後又再入市月,投資回報率僅為 103% 或每年6.​​2%,算是鬆一口氣。

投資者 D:於市場下跌期間加大投資,投資回報率達到 150% 或每年 7.9%。

以上投資年期中,每位投資者都致力執行 DCA,以減輕整體過程帶來的巨大精神負擔,即使性格差異,但仍獲得投資收益;但無可否認,以下數據反映出如果嚴格遵守 DCA 規則,投資回報率就如投資者 D 一樣出色:

投資回報率按年回報率
投資者 D:於市場表現最差的 5 個月內投入了額外資金150%7.9%
投資者 A:於整個投資期間定期投資148%7.6%
投資者 C:於市場表現最差的 5 個月離場,1 個月後再入市103%6.2%
投資者 B:於市場表現最佳的 5 個月唔信他人離場,每次重新入市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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